同性婚姻合法化,有人建议“同性婚姻合法化”写入人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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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旧迎新,2020年即将到来。很多的新法规大多在新的一年里实施或草案编辑。

 

12月2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第三次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岳仲明表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共收到198891位社会公众网上提出的237057条意见和5635封群众来信。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据有关报道,建议“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写入民法典,成了人民热议的话题。实施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或地区有20多个,其中法美英首入其列,离我们最近的是中国台湾。

 

如果国民法典草案通过,意味着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得到更好的保护,有法可依。这是法律的与时俱进,还是婚姻观念的扭曲。这是婚姻观念的世界接轨,还是为了保护更多的私有权利。同性恋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要是你身边有这么一个人,您是否会歧视他?

 

  问题来了,到底能不能写入民法典?

 

  答案:几乎不可能!

 

同性婚姻合法化写入民法典的这个消息其实很容易引起误会,这消息听着给人的感觉像是在民法典的起草和审议的过程中,有一部分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正式的意见,并进行了讨论一样。其实根本不是,这个“有意见认为”,完完全全就是社会公众的意见,而不是立法工作者的意见。

 

此前,10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曾三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此次审议之后,10月31日-11月29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收到的众多意见中,有许多群众都表达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愿望,这才是新闻中的“意见”。而很明显,这样的意见被采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纵观当今同性恋运动诉求和社会现象,当务之急应该是更新人们的观念。我们不否认立法可以反过来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但是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只是法律的客观效果而不是主观目的。

 

如果用这种理想化的方式,既不能很好的达到切实保障同性恋权益的主观目的,还会造较大层面上的社会观念冲突,传统观念回潮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可能造成政府威信下降,社会问题也不能得到直接解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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