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纸面服刑?
看到这儿,大家心里面也许会很疑惑,搞不懂是什么意思。简单地说,纸面服刑是指未去监狱服刑却拿到“刑满释放证明书”,也就是说某某犯人被判刑了好几年或者是十几年,而他这个犯人却一天牢都没坐,在刑满以后照样拿到了“刑满释放证明书”!
近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发生的某男子纸面服刑事件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这个词语就来源于他。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在王韵虹“纸面服刑”7年案件的查办中,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对其专利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中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
截至今年8月21日,共对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医院等26个单位的6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
王韵虹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12月12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8年6月30日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又被减为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26年3月10日。2011年4月,王韵虹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被批准保外就医6个月。6个月期满后,由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办理6次保外就医手续、1次暂予监外执行,致使其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调查,在王韵虹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过程中,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副院长王全仁等人,多次违背事实,隐瞒真相,违规出具《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除第一次保外就医外,其余历次保外就医、暂于监外执行均不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调查结果,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原政委姜和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内蒙古监狱管理局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原所长杨文智,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副院长王全仁,医生李齐放、高春桃、张满、陈华,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法制科原科长姚利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迎新路司法所原所长武玉忠等8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失职失责人员被严肃问责。
在该案办理中,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深挖彻查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腐败根源,找准违纪违法的症结所在,相继又发现了罪犯邹庆、庄永华、王宝宝、郝伟成等相关人员违规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线索,与该案并案查办。
坚决支持严厉打击组团藐视法律的行为,必须严惩他们。像这种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案例,总是会让人觉得真正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因此维护正义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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