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些年,我们国家推出了越来越多的利民政策。其中学生是收益群体中的一个,只要是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免除学杂费的资助政策。
说到这里,小编就不得不想起了读初中时,也享受过一波免除学杂费的惠民政策,当时我们国家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确实是给我们的家庭减轻了不少负担。
不过,也有在特殊情况下,学校明确将费用退还给我们的事情发生,这对于学生来说也是件天大的喜事!
就在近期,由于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全国多地高校明确这些费用将退还,我们接下来就一起看下是怎么回事吧。
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文件中的第二条,给出了明确指示: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所以,各位高校学子的住宿费,是可以退的哦!
截至4月19日,已有多地明确,将向学生退还部分住宿费。经梳理,出台相关政策的地方如下:四川、河北、甘肃、重庆、洛阳、广东、北京、天津和海南。
四川省教育厅: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各校开学复课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相关要求执行,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河北省教育厅:一是严格执行教育部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是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特别提醒: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具体的一些退费措施建议关注教育厅以及自己高校的官方通知。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已取消。已报名考生缴纳的考试费将进行全额退费处理。
同样因疫情原因,2020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已取消,已报名考生缴纳的考试费将进行全额退费处理。
好了,今天就先到这里吧,你们有时间就赶紧看看自己所就读的学校有没有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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